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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 施耐庵《水浒全传》第39回:打得宋江一佛出世,二佛涅槃,皮开肉绽,鲜血淋漓。
曾朴《孽海花》第30回:张夫人陡受了这意外的顶撞,气得一佛出世,二佛涅槃。 涅槃是佛教用语,在我国很多古典小说中都出现过。涅槃究竟代表什么意思呢?
《涅槃无名论》中说:夫至人空洞无象,而万物无非我造。会万物以成己者,其唯圣人乎!何则?
非理不圣,非圣不理,理而为圣者,圣人不异理也。故天帝曰:般若当于何求?善吉曰:般若不可于色中求,亦不离于色中求。又曰:见缘起为见法,见法为见佛,斯则物我不异之效也。所以至人戢玄机于未兆,藏冥运于即化,总六合以镜心,一去来以成体。古今通,始终通,穷本极末,莫之与二。浩然大均,乃曰涅槃。以上是涅槃的记载,看过后是不是头很大。
涅槃是指经过几年或则几十年的修养,调理自己的思想,断除大脑里面不好的思想、程序、情感,最终达到没有烦恼,超脱生死的境界,也就是无所得,无执着,随缘而不变的圆满境界。
涅槃的种类
涅槃分为有余无余两种。
(一)就小乘方面:证得阿罗汉果,对于招感生死业因的见思惑,虽已断尽而更不生起,但尚有前业所招的生死果报身未灭(生命体犹存),叫做有余涅槃(尚有余此有漏依身的生死苦果可灭故)。若连以前烦恼业所受之身亦灭,更不随业受生死,叫做无余涅槃(无余外生死苦果可灭故)。换言之,不但招感生死之本的心理上之烦恼业惑已经解脱,即众苦所聚的生理上之现实生命体亦同称解脱,此为无余涅槃。以上为小乘的有余、无余涅槃(此有余、无余同为一体,因同断见思,同证真理。其不同处,唯在有漏依身上灭、未灭上分)。
(二)就大乘方面:若变易生死因尽为有余涅槃,变易的果尽为无余涅槃。此为大乘的有余、无余涅槃。
(三)就大小相对言:小乘所证涅槃为有余,因为它仅断见思烦恼,灭分段生死而已,尚有其余的尘沙、无明烦恼未断,变易生死未了,故曰有余。至于大乘所证的涅槃,则为无余,因为它是三惑全断,二种生死永灭再无其余的烦恼可断,生死可了,故曰无余。此为大小相对的有余、无余涅槃。
如何才能达到涅槃的境界
道谛以涅槃为目的,以生死根本的烦恼为消灭对象,以戒 、定、慧三学为方法。
(1)戒,是防止身口意三业的过失,有五戒、十戒、具足戒三级。五戒是不杀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类。这是出家在家弟子共持的戒;十戒是沙弥(Sqmazera)持的戒(出家男子受十戒的叫做沙弥,一般是不满二十岁的人,满二十岁才能受具足戒为比丘);具足戒是比丘、比丘尼持的戒。当初僧伽成立时,没有约制团体的一定规律,其后随着问题的发生而随时制戒,到佛逝世前,已制定了二百多条。南方国家所传比丘戒二百二十七条,我国西藏二百五十三条,汉地二百五十条,大体相同,仅有某些条款分开和合并的不同,汉地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条。
(2)定,是精神上既不昏沉(即不瞌睡),又不纷驰的安和状态。这是印度一般宗教徒所必习的,尤其是佛教徒修持的必要条件。由于定,身心远离爱欲乐触等的粗分别,逐步发得身心轻安,终于能够把心--精神思想集中于任何一境之上,宁静安稳不受扰乱,进而引发一种无漏的智慧。定有世间的四禅和四无色定,有出世间的九次第定、三三昧等。从定而后能引发慧。
(3)慧。慧是分别一切法的自相(特殊性)与共相(一般性),通达四谛的道理,而有断除迷惑证悟真理的作用。戒、定、慧三学包括四念住、四正勤、四神足、五根、五力、七觉支、八正道等修行法门,共称三十七道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