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从小到大看古装剧,经常能听到一句台词,凌迟处死,你听着还以为是选个时间枪毙,实际上凌迟是古代一种酷刑的名称,翻译过来就是让犯人千刀万剐而死。...
我们从小到大看古装剧,经常能听到一句台词,凌迟处死,你听着还以为是选个时间枪毙,实际上凌迟是古代一种酷刑的名称,翻译过来就是让犯人千刀万剐而死。
死,已经是最高的惩罚了,古人还不让你死得痛快,而要一刀一刀的割你身上的肉,割到你死为止,这就叫凌迟。
凌迟的字面意思就是慢慢的折磨你致死,不让你痛快的死。
这个酷刑,传说始于五代十国时期,陆游说,五季多故,以常法为不足,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。肌肉已尽,而气息未绝,肝心联络,而视听犹存。
翻译过来就是:被凌迟的小盆友,你身上的肉都被一刀刀割完了,你还没有断气,如同燕双鹰的口头禅,你能看到自己的脑浆流出来。
那场景,那画面,想起来都恐怖。我记得2006年,新闻转播伊拉克总统萨达姆被绞刑的画面,我看了之后好几夜做噩梦,心里久久不能平静。那还是只是绞刑,就是上吊自杀的级别,若是看到千刀万剐的凌迟,那还得了。
凌迟酷刑,别说平民百姓看了恐怖,就连古代统治者都有点看不下去了,就在发明凌迟酷刑的五代十国时期,后晋的史官窦俨建议说:死刑留着斩首、绞杀就行了,千刀万剐的凌迟实在太残忍了,我觉得还是禁用吧。
神奇的是后晋皇帝石重贵居然同意了,作为一个统治者,能有一点善心,确实难能可贵。
到了宋太祖时期,颁布的《刑统》也明确规定死刑只留斩首、绞杀两种,没有凌迟。
宋真宗时期,陕西抓到一伙黑社会,陕西巡察建议用凌迟处死,杀一儆百。宋真宗专门批复,要求依法查办,不能用凌迟。
到了宋神宗时期,又特么把凌迟作为死刑的一种了。
《通考刑制考》记载,凌迟之法,昭陵以前,虽凶强杀人之盗,亦未尝轻用,熙丰间诏狱繁兴,口语狂悖者,皆遭此刑。
翻译过来就是:在宋神宗年间,你在网上当喷子、键盘侠、吹牛逼,都有可能被千刀万剐致死!比如马云说话习惯大口气的,在神宗年间就非常危险;你说实力不允许你低调,神宗说教你什么叫千刀万剐。
到了南宋年间,颁布《庆元条法事例》,明确把凌迟写进刑法,一直延续到民国才结束!
你看清朝的太平天国革命者,被清政府抓到,都是凌迟处死,非常残忍。
等到孙中山、袁世凯把清朝皇帝拉下位,却没有对他凌迟处死,两相比较,高下立判。
凌迟处死,在宋朝得到普及,就连宋朝的黑社会报复仇人,也模仿凌迟处死,你看《水浒传》描写李逵报复黄文炳:
今日你要快死,老爷却要你慢死!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,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,割一块,炙一块。无片时,割了黄文炳,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,取出心肝,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。
翻译过来就是:宋朝黑社会报复仇人的时候,在凌迟上还加入烧烤,堪称凌迟2.0,边割边烧烤边喝酒,等吃饱喝足,再把人开膛破肚,取出心肝,再做一锅人肉心肝汤,用来解酒。
而根据《宋史刑法志》记载的凌迟1.0则是凌迟者,先断其肢体,乃抉其吭。
实际上还有记载更详尽的,如元朝杂剧《感天动地窦娥冤》描写:
毒杀亲爷,奸占寡妇,合拟凌迟,押赴市曹中,钉上木驴,剐一百二十刀处死。
翻译过来就是:被判凌迟者,要拉到大街上,钉在木马上,让你动弹不得,再往你身上割一百二十刀,你才有资格死去;在一百二十刀之前,让你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。
到了明朝,凌迟升级到3.0版本,《骨董续记》载,明代寸砗磔之刑,刘瑾四千二百刀,郑鄤三千六百刀。
在明朝以前,凌迟处死,割一百二十刀就完了,这叫2.0版本;到明朝,凌迟处死,已经割到四千二百刀了,堪称3.0版本。
年的今天,你手指碰破一点皮都要找止血贴,你要是被割四千二百刀,你得多少止血贴才贴得过来啊?
那个刘瑾,是明朝正德年间被凌迟处死的,根据当时的监刑官张文麟记载:
凌迟刀数,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,每十刀一歇,一吆喝。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,如大指甲片,在胸膛左右起。初动刀,则有血流寸许,再动刀则无血矣。人言犯人受惊,血俱入小腹小腿肚,剐毕开膛,则血从此出,想应是矣。至晚,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,释缚,瑾尚食粥两碗。反贼乃如此。次日押至东角头。先日,瑾就刑,颇言内事,以麻核桃塞口,数十刀,气绝。时方日升,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,刘瑾凌迟数足,剉尸,免枭首。受害之家,争取其肉以祭死者。剉尸,当胸一大斧,胸去数丈。
翻译过来:被判处凌迟处死的人,总共要割多少刀是有规定的,每割十刀,还要像篮球赛进球一样报一次数。还要分三天来割,第一天先从胸部开始割起,刘瑾被割了三百五十七刀,晚上下班收工,刘瑾还能吃两碗咸菜粥。第二天继续割,连续割三天,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起,直到断气,再用大斧头从刘瑾的胸部把人劈成两半。本来按照惯例,还要把他的头砍下来,由于他第三天坦白从宽,所以就没砍他的头,场面依然惨不忍睹!
我们从小到大看古装电视剧,经常听到台词说凌迟处死,谁又曾知道,凌迟处死竟然是如此残忍的一种酷刑?